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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传文化部

  1.贯彻落实党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方针政策,研究制定政策措施、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。

  2.贯彻落实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,统筹协调开发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。

  3.统筹指导协调理论学习、理论宣传工作,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,负责规划组织思想政治工作。

  4.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。

  5.统筹协调新闻宣传、舆论引导和对外宣传工作,组织、指导开展正面宣传、舆论引导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。

  6.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行政事务工作,统筹协调组织网络宣传管理和舆情处理工作,维护互联网意识形态安全,统筹党政门户网站管理工作。

  7.负责文化、旅游等行业行政事务工作,负责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工作,统筹、指导开发区群众文化工作,依据相关法规、政策管理群众文化活动的开展。承担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相关工作。

  8.负责新闻出版、广播电影电视行政事务工作。

  9.制定文物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,负责文物保护管理、安全监管、实施保护工程。

  10.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、意识形态、营商环境建设、安全生产、环境保护等工作。

  11.完成工委、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  联系电话:010-67880171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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