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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务金融局

  1.负责商品流通和生活性服务业(不含住宿业)、商务服务业、货物进出口、技术贸易、服务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相关工作,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。

  2.负责外商投资相关管理工作。

  3.负责研究分析金融业发展形势和发展规律,制定金融产业发展规划,提出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。

  4.负责统筹推进金融生态环境建设,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,负责上市企业培育,组织推进企业融资和上市挂牌服务工作,牵头区域内金融风险防范工作。

  5.承担区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职责。

  负责市场秩序管理工作和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;

  负责食品及相关产品、保健品管理工作;

  负责药品零售、医疗器械经营管理,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管理工作;

  负责产品质量、计量、标准化、认证、检验检测工作及特种设备管理工作。

  6.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、意识形态、营商环境建设、安全生产、环境保护等工作。

  7.完成工委、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  联系电话:010-87246101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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