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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共资源管理服务中心

  1.负责研究拟订公共资产管理相关规章制度,承担政府直接投资形成的房屋等有形公共资产的管理工作,负责清查、登记、划转和统计等工作。

  2.负责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的编制和修订工作,负责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搭建、功能整合、系统维护和信息化建设工作。

  3.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场内交易规则的制定、修订工作,负责为有形交易市场提供场所、设施和相关服务,负责公共资源的大数据采集及应用工作。

  4.负责公务用车资产管理工作,负责公务用车清查、登记、划转、报废和统计等工作。

  5.负责文化馆、体育馆、少年宫等公共场馆(所)的利用、维护等相关服务管理工作。

  6.负责政府采购招投标平台和场所的运行管理,提供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过程的管理服务。

  7.负责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、意识形态、营商环境建设、安全生产、环境保护等工作。

  8.完成工委、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  联系电话:010-67832109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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